中国警察网讯 在道路行驶中,转弯车先行,还是直行车先行?掉头车先行,还是正常行驶车辆先行?以下两个案例会给你答案。
转弯车应让直行车先行
10月16日,舒某所驾车辆与杨某所驾车辆在曲靖沾益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当事人舒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之规定,负全部责任;当事人杨某无责任。
该起事故中,舒某驾驶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行驶,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掉头车应让正常行驶车辆先行
10月25日,詹某所驾车辆与骆某骑的电动自行车在曲靖沾益相撞肇事,造成骆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该事故当事人詹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四十九条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之规定,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当事人骆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该起事故中,詹某驾驶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妨碍了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通行,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
交警提示
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请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