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警察网讯 近期,山东省微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受理一起合同诈骗案件,该案涉及车主数十名,不法分子在某某网络平台发布运输业务需求,利用互联网非接触性特征,采取拖延支付、网络虚拟账号联络、推诿支付的方式骗取运费,实施诈骗行为。
据报案人称,自6月1日至6月11日,有近百辆车从玉门运往微山、滕州、邹城,其中发到微山有13车煤炭,运费均未结算。不法分子利用网络信息非接触性、隐蔽性特征连续在某平台发布发货信息,在获取车主信任后,先后“以到货付运费,所有车辆运输结束付运费、最终联系不上”的方式拖延或者拒绝支付运费的方式实施诈骗行为。
该案涉及发货人、接货人、装车人、驾驶员、车主、某平台、运费结算人等人,涉及人员较多,这些人员均在外地,彼此信息不畅,流程复杂,相互推诿。
煤炭行业发展与运输行业发展紧密相关,“骗取运费”行为严重扰乱社会交易秩序,破坏企业信用,损害车主利益。微山公安提醒某平台加强监管,严格把关发货人、接货人、发单人、车主征信审核,对交易过程做好监管工作、增强防范意识,维护广大车主、交易双方的权益。提醒车主在利用信息网络拓展业务时,可采用“一手交货一手交钱”的方式直接结算运费,或者提前收取定金,以保障运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