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宣汉县公安局不断推进社会治理各项工作,推进社会治理从“控事稳局”向“深耕善治”有效转型,不断助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公安机关推进社会治理“深耕善治”坚持的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社会治理“深耕善治”的最终目标,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社会治理中,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站稳人民立场、重视人民主体价值、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以人民为中心推进社会治理,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促进多元主体共建共享,不断推进社会治理中的社会参与;同时将人文关怀渗透于社会治理的各个环节,杜绝“粗暴管理”“野蛮执法”“机械司法”等不良倾向,倡导人性执法、恢复性司法,强调执法司法过程中的情、理、法融合,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坚持系统观念。把社会治理与国家安全治理、公共安全治理通盘谋划,把平安建设同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等一体化推进。树立动态的稳定观,以稳定促发展,以发展保稳定,通过追求良法善治、推动共同富裕、实现公平正义来减少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健全社会治理与公共安全治理的领导体制与运行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公安配合、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治理格局,构建权责清晰、良性互动、密切配合的治理共同体,为“深耕善治”奠定体制保障。
坚持依法治理。在社会治理过程中,公权力不能率性而为,必须于法有据。坚守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基本原则,避免社会治理中用刑过度,防止泛刑化、重刑化现象,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杜绝运动化、形式化等倾向;要处理好维稳和维权的关系,依法维护群众正当合法权益,防止对社会矛盾的“不当治理”,摒弃片面强调维稳、社会管制过度的误区;树立利益平衡观念,善于在复杂的利益关系和冲突中寻找平衡点,兼顾各方主体正当利益;强调社会治理的主动性和主导性,改变以往被动应对的“灭火式”治理模式,强调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构建人防、物防、技防、心防并举的治安防控体系,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促进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前端化解。
坚持智慧治理。现代科技是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发展的大引擎。积极拥抱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科技,促进社会治理专业化、智能化。引入互联网思维、树立开放、平等、合作、共享等现代治理理念。形成大数据思维,改变“也许、大概、差不多”的粗放式、经验式思维和管理模式,强化数据意识,建立起用数据说话、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决策的治理理念,推动精准治理,从而实现社会治理的“深耕善治”。
公安机关推进社会治理“深耕善治”的建议
协同共治。推动各部门共同参与社会治理,全面形成“平安共建、资源共享、责任共担、发展共促”的良性发展格局。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发挥“道安办”等协调、指导、监督、管理、考评等职责职能,健全运行机制,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加大政策保障和财力、物力投入,逐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新格局。积极融入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社会治理中“牵头人”“组织者”的作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推动出台社会治理工作机制,从网格融合、人员融入、职能融通方面明确政府职能部门、公安机关、属地街道(社区)的职责边界,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政策支持。
依法施治。法治是现代治理活动中不可逾越的红线。依法打击违法犯罪。常态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打“砂霸、矿霸”,“村霸、乡痞”,“裸聊、套路贷”等黑恶犯罪;强化对重点区域突出违法犯罪、以电诈为代表的新型犯罪的规律性、策略性研究和打击;针对传统盗抢骗,积极推进打击新机制,实现“小案快侦、盗抢多破、追赃挽损、链条打击”;严厉打击涉拐和跨境违法犯罪,在“枪恐赌毒、诈绑逃私”、防偷渡打“三非”上全向发力。依法开展行业治理。紧盯新业态新领域,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推动制定修订相关地方性法规,依法开展行业治理;依法加强安全监管,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打击非法集资、洗钱、侵权假冒、走私、危害税收征管、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犯罪。依法化解矛盾纠纷。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通道,深化“最多访一次”改革,推进信访工作的规范化和法治化,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努力避免激进化、极端化的利益表达方式;对于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以目的的正当性否定其手段的违法性,全力营造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强基促治。树立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导向,推动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倾,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推动派出所回归基础工作。按照“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原则,厘清机关、专业警种、派出所三者的事权关系,明确职能定位;将基层警务深入融入基层治理,持续推动、巩固派出所所长、社区民警“两进”工作,在社区、村组就近搭建警民共治、警民互动平台,加快构建同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相适应的警务运行机制;开展基层提振、基础提质、基本能力提升三大行动,深化警力编制内部挖潜,推动机关警力向派出所前置、派出所警力向社区前置。扎实做好“就地解决”文章。紧扣“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目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人要走近、活要靠近、心要贴近”措施,提升“一标三实”“四川e治采”“e码群防”运行效能,持续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群防群治。整合“警力、民力”两大社会主体“源动力”,借智于民、借力于民,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建立多元化联勤联防队伍。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工作相结合的优良传统,积极探索群防群治工作新方式,加强“红袖标”、治保会、义务巡逻队等群防力量建设,开展“邻里守望”“商户联防”“院户联防”工作,建立完善“联席、联查、联防、联控、联调、联动”六联工作机制,实现社会治安动态精准掌握、快速反应、多方参与。推进最小应急处置单元建设。构建“1分钟自救、3分钟互救、5分钟专业救”应急处置模式;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内保、保安服务企业安保工作的指导监督,引导支持危化民爆、油气电力、交通运输、教育培训等行业自主建立行业安全标准,转化形成行业自律;探索建立志愿者等群众力量市场化工作模式,提高群防群治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积极性和“含金量”。深化平安建设。大力推进“平安单位、平安小区、平安村社”等创建和智能安防单位建设,力争实现全覆盖,创建更多的“零发案小区、村社、单位”,持续提升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和参与度、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