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进入溺水事故易发期、高发期。频频发生的溺水惨剧令人痛心,更警醒我们安全意识不可缺失,必须切实做好防溺水工作,筑牢生命安全防线。本期安防讲堂聚焦近期发生的各类溺水事故,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科普防溺水安全知识,提高群众防范意识。
海边踏浪应留心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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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中垂钓被浪掀翻
“真是太感谢了!要不是你们及时赶过来,我还不知道会怎么样呢!”5月4日17时47分,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海岸警察支队蛤堆后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在距离岸边20米左右的海域无法返回。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携带救生器材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距海边不远处一名男子正漂浮在海中,随波浪起伏。民警立即召集附近渔船民驾船,及时赶至该男子身边将其成功救起。经了解,该男子系外地游客,从网上得知该处沙滩附近可垂钓,遂独自驾乘浪板到浅海区域垂钓,后因海浪增大,浪板被掀翻,落水后抓住附近养殖区绳索并第一时间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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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流和礁石极具危险性
夏季来临,海边成为热门游玩地,但游客若对海边环境和潜在风险缺乏了解,极易陷入险境。
海边礁石众多、暗流涌动,一旦落水,极易被暗流卷走或撞击礁石受伤,若缺乏必要防护措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
此外,潮水涨落、海浪大小与方向、海流速度与强度均处于动态变化中,即使经验丰富的渔民也需时刻关注气象和海洋预报信息,对不熟悉当地情况的游客而言,仅凭主观判断下海活动,无异于将自身置于危险境地。
民警支招▲▲▲
务必谨慎选择游泳地点
纪胜春(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
为避免溺水等意外事故,广大群众和游客前往海边前,务必了解目的地的天气状况、潮汐时间、海域地形等信息,避免盲目下海。下海时必须穿戴合格的救生衣,随身携带救生圈等防护装备,严禁使用自制或不安全的漂浮工具。应严格遵守景区或相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遇工作人员的提醒和劝阻,须积极配合,切勿擅自行动。
(记者 祝文心 通讯员 刘钊 赵勇进)
沙滩戏水背后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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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巡逻发现涉水险情
5月8日16时许,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公安局涠洲派出所民警利用无人机开展日常巡逻时,发现在马拉港附近沙滩上有两名十多岁的男孩正在玩耍。此时海水已涨至男孩腰部,而周边并无成年人看护,浪潮不断拍打礁石,情况十分危急。民警立即通过无人机喊话系统提醒男孩:“不要继续往深水区走!”同时迅速驱车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将两名男孩带至安全区域。经询问得知,两名男孩居住在附近的民宿,趁家长不备偷跑至海边玩耍,完全未意识到风险。随后,民警将他们安全送回民宿,与家长面对面沟通,结合近期案例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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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静的海面下暗藏汹涌
此次事件暴露出多重安全隐患。两名涉险男孩因年龄小、安全意识淡薄,对海岛复杂海洋环境及潮汐风险缺乏基本认知,仅凭贪玩心理在无任何防护措施下贸然涉水,面对不断上涨的海水无法判断危险。同时,家长存在严重的监护失职,既未对孩子开展充分的防溺水安全教育,也未能时刻关注孩子动向,致使其陷入险境。此外,家长自身同样缺乏安全知识,未能意识到事发时段靠近水域暗藏着水流突变、水位骤升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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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险时应保持冷静
刘贤珑(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公安局涠洲派出所民警):
碧蓝的海水、细腻的沙滩固然令人向往,但对潜在的溺水风险也应提高警惕。广大游客前往海岛、海边游玩时,无论游泳技能如何,都要穿戴救生衣或使用其他漂浮辅助设备。同时,注意景区设置的警示标识,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不擅自进入禁止游泳区域,不攀爬礁石、不追逐海浪。若不幸落水,一定要保持冷静,不要慌乱挣扎,可尝试采用“水母漂”“仰漂”等姿势,节省体力等待救援,若周围有人,应大声呼救并挥动鲜艳衣物引起注意。发现同伴溺水时,切勿盲目下水施救,应立即大声呼救,寻求帮助并拨打求助电话,同时,利用救生圈、长竹竿、绳索等工具进行施救。
(记者 卢从杰 通讯员 黎力彬)
别让休闲变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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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陪孩子水边捞鱼
“这里禁止垂钓、捕鱼,请你们立即离开!”近日,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民警与水务局工作人员在大石河边巡视警示标识情况时,发现一名40多岁的男子正在垂钓,距离他几十米处,一名七八岁的男孩正拿着小网兜试图在水中捞鱼,随即上前制止。见男子面露不快,民警指着岸边“禁止垂钓、捕鱼、游泳”的警示标识问道:“您看到警示标识了吗?”
“没注意到。”男子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民警严肃提醒:“这片水域情况复杂,此前曾发生过溺水事故,千万不能掉以轻心!”经过民警耐心劝阻,该男子带着孩子离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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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钓爱好者需注意溺水风险
这位家长不仅自己违规垂钓,还任由孩子独自在河边捕鱼,显然安全意识淡薄。随着夏季来临,到河边垂钓、捕鱼的人逐渐增多,还有一些到山区游玩的人带孩子在河道中戏水。殊不知,这些活动背后往往暗藏溺水风险。野外水域存在岸边湿滑、淤泥松软难挣脱、水草易缠身等安全隐患,加之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不足,意外随时可能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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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要尽到看管责任
李冉(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城关派出所社区警务队副队长):
为有效防范溺水事故,家长必须切实履行教育、监督责任。家长应全面掌握孩子的活动去向,包括附近水域分布情况、同行伙伴信息及联系方式;可借助定位手环等智能设备为危险水域设定电子围栏,实现安全警示功能。家长需以身作则,自觉远离禁游区域,同时教育孩子务必在成年人全程监护下进行涉水活动。家长带孩子在水边活动时,需确保孩子始终处于视线范围内,若前往山区等未开发区域,需特别注意远离河道,切勿冒险涉水。
(记者 唐娜 通讯员 朱公允)
玩水首先要学会自我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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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游泳时抽筋遇险
“您好,这里有小孩落水了!请快来救援!”2024年6月的一天,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公安局鲁沙尔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群众报警后,立即携带救援装备赶赴事发地——湟中区鲁沙尔镇蚂蚁沟水库。到达现场后,民警辅警迅速联合周边群众展开救援。经过努力,成功挽救了落水学生的生命,避免了一场家庭悲剧的发生。据了解,该学生在假期独自前往蚂蚁沟水库戏水,下水后因突发小腿抽筋,加上岸堤湿滑,导致无法自行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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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然下水容易突发意外
水库等野外水域的水下地形复杂,可能存在暗流、漩涡、尖锐石块等隐患。此外,水库周边通常警示标识设置不足,或者即使有标识,青少年也可能因安全意识淡薄而忽视,从而进入危险区域。
青少年活动范围大,好奇心和冒险意识强,但对危险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不足。他们往往对自己的游泳能力估计过高,未做充分热身就贸然进入深水区,极易引发抽筋等突发状况。由于缺乏必要的知识和经验,青少年无法采取正确的自救措施,进一步加剧了溺水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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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
王剑平(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公安局鲁沙尔派出所民警):
青少年首先应选择有资质、安全设施完备的正规游泳馆,在成年人的陪同下进行,从源头上远离溺水风险。即使在正规游泳馆游泳,下水前也必须做好充分的热身活动,让身体适应水温,避免因水温刺激导致抽筋。游泳过程中,要根据自身身体状况和游泳能力,选择合适的水域和深度,不逞强、不冒险,始终将安全放在首位。
遇到他人溺水时,千万不要盲目下水施救,应立即大声呼救,及时拨打急救电话。同时,可以寻找救生圈、长竹竿、绳索等工具进行救援。若周围没有合适的工具,可将衣服打结连接成绳索抛给溺水者,但要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科学救援,避免被拖入水中。
(记者 黄钧钧 通讯员 王剑平)
未成年人切勿结伴游野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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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边戏水吓出家长一身冷汗
“这里有几个小学生在河边玩水,现在水位高了,水流又急,怕有危险啊……”5月11日,安徽省含山县公安局花山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辖区得胜河大桥下,有三个孩子打算下河玩水。当日天气闷热、阵雨不断,河水水位较高,孩子们盲目下水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民警立即赶到得胜河大桥大堤上,看到三个孩子脱了鞋在河边玩水嬉戏。“危险,快上来!”民警高声喊话,劝导他们及时上岸,随后将三人一同带至派出所开展防溺水教育,并通知家长到派出所领回孩子。
据了解,三个孩子是邻居,因天气闷热在家待不住,便相约到河边戏水。“谢谢警察同志!真是太危险了!他们只说出去玩,我们根本不知道他们去了河边……”半个小时后,三个孩子的家长赶到派出所,听民警讲述事情经过后,不禁惊出冷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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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是溺水事故的高发期
随着气温升高,溺水事故进入高发期。青少年溺水,主要是在无成年人监护的情况下误入深水区域,因不会游泳或游泳技术不熟练导致无法自救。同时,青少年对未知事物充满好奇,对水域环境探索欲望强烈,但危险认知能力较弱,对水深、水温、水流速度等因素缺乏足够认识和判断,玩水时容易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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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未成年人防溺水教育
孙依蕊(安徽省含山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民警):
为预防青少年溺水,家长和监护人要提高警惕,加强对孩子的看护,时刻关注孩子行踪,尤其在孩子靠近水域时需格外小心。日常生活中,多给孩子讲述真实溺水案例,提醒孩子不私自或结伴前往野外陌生水域戏水玩耍,如需玩水,应在家长陪同下到持有正规营业执照、配备专业救援人员的游泳场馆。同时,要教育引导孩子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习基本的游泳和自救技能,提高面对危险时的自我保护能力。
(记者 王娅飞 通讯员 秦书草 冯善军)
游景区需注意水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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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贪玩不慎落水
随着气温攀升,气候宜人的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扎龙生态旅游区吸引了众多游客到来,不少游客在观赏丹顶鹤的同时选择游览扎龙湖,感受湿地风光的独特魅力。5月12日,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铁锋分局扎龙景区派出所民警在景区内巡逻时,听到岸边有群众呼救:有孩子不慎落水!
民警立即赶到事发地点。原来,有儿童贪玩,想跳到岸边停靠的游船上,不料失足落水。湖边水深且芦苇众多,家长手足无措。民警一边安抚家长情绪,一边快速绑好救援绳,纵身跃入水中,在岸上群众的配合下,成功将落水儿童救上岸。随后,民警迅速将孩子送往医院,经过医生仔细检查,孩子无大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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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出游易发生危险
溺水事故往往发生在春夏季,以江、河、湖泊、水库为代表的水域,多数水面看似平静,实则水下环境复杂,暗藏危险。未成年人由于防范意识相对较弱、好奇心强,出门游玩时比较兴奋,一旦家长照顾不到,擅自到危险水域玩耍,极易造成溺水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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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娃出游要小心
尤程鹏(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铁锋分局扎龙景区派出所所长):
游客出门游玩,特别是在开放性水域景区,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识。家长要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在日常生活中,应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引导他们不私自下水游泳,不到危险水域玩耍。在节假日带孩子出游时,要时刻做好监护工作,确保孩子在自己的视线范围内。如果遇到同伴不慎落水的情况,一定要保持冷静,切勿贸然下水施救,应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寻求专业救援人员的帮助。
(记者 宋晨 通讯员 张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