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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竹山交警查破一起二次酒驾欲“嫁祸”他人案件

2021年01月08日 14:26     来源: 中国警察网    作者: 徐家定 徐华   
中国警察网 · 徐家定 徐华  |  2021-01-08 14:26

  中国警察网讯 1月7日,湖北省竹山县麻家渡镇柿树坪4组村民武某A(男,54岁)因再次饮酒后驾车,被竹山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五日,罚款二千元,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至此,一起二次酒驾欲“嫁祸”他人案件落下尘埃,且嫌疑人受到了应得的法律严处。 

  现查明,2020年12621时许,武某A(持C3D型驾驶证)驾驶鄂CZ1XXX二轮摩托车行至346国道318KM路段(麻家渡镇邮政局门前)遇竹山交警二中队执勤民警检查。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77mg/100mL,该武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在办案过程中,民警通过办案查实,武某A曾于201311月份因酒后驾驶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过处罚。可当民警告诉他本次属二次酒驾被查时,武某A却坚称201311月份第一次酒驾被查系其堂哥武某B(男,58岁,住竹山县宝丰镇)所为。当时系武某B驾驶其所有的陕EJ5XXX低速货车遇执勤交警检查,是武某B将其放在车里的行驶证、驾驶证出示给执勤民警,而到公安机关接受处罚时是他代替武某B去的,故警方认定其本次系二次酒驾不成立。 

  为查明违法事实真相,办案民警到大队档案室从数千本案卷中找到了当年的原始执法档案,并反复比对武某A现在与当时的签名笔迹,同时调查询问其唐哥武某B的证明材料,据武某B陈述,201311月份武某A酒驾被查时,他当时是坐在车上,但驾车的是武某A本人。通过多轮比对、询问,面对铁的事实,武某A只得对其二次酒驾事实供认不讳。原来,他明知,一旦二次酒驾成立,罚款拘留要执行,驾驶证也保不住了。本想转嫁他人逃避严处,但最终还是自己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后悔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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