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某和刘某于2019年签订了十年的草牧场承包合同,罗某向刘某一次性付清了十年的承包租金。今年刘某重新规划了草牧场使用,要求罗某限期内归还草牧场,因罗某承包期限未到期且目前还有喂养的牲畜,无法在限期内归还搬离草牧场,双方由此引发矛盾纠纷。6月9日,“整零矛盾纠纷调解室”特邀请鄂托克旗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员、木凯淖尔司法所、两村村委会主任,和双方当事人进行“圆桌会谈”。民警对事情的来龙去脉进行了详细说明,并从法理的角度提出解决方案。法院人民调解员释法说理,两村村委会从睦邻友好的角度出发,希望刘某可以宽限期限让罗某搬离草场,退还罗某部分已付的承包租金并给予适当的赔偿。最终刘某同意放宽期限且一次性退还罗某草牧场承包租金和补偿金,罗某对解决方案也认同,此起矛盾纠纷圆满化解。
“整零矛盾纠纷调解室”与法院、司法所等部门在探讨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上达成共识,以更好服务农牧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宗旨,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发挥各自司法行政工作的优势特色,加强联络对接、信息共享和应急处置水平,共同探索构建农牧区矛盾纠纷“联防、联排、联调、联治”机制,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