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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巴中:三人非法捕捞现场被逮

2022年06月01日 16:21     来源: 中国警察网    作者: 杨郑   
中国警察网 · 杨郑  |  2022-06-01 16:21

  中国警察网讯  近日,四川省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梁永派出所接群众多次举报,有人违反“天然水域10年禁渔令”,时常在梁永河段使用渔网、电瓶等工具进行非法捕捞。根据举报线索,民警经过缜密侦查,在掌握犯罪嫌疑人惯常实施非法捕捞的时间和行动轨迹后,通过蹲点守候,将正在进行非法捕捞的犯罪嫌疑人岳某、苟某某、岳某某等人抓获,现场查获大量用于非法捕捞的刺网、轮胎等作案工具。 

  随后,民警对犯罪嫌疑人的手机、微信等进行检查,发现嫌疑人曾多次在巴河梁永段非法捕捞的鱼类照片、视频以及出售给他人的交易明细,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至此,巴州公安成功打掉长期在巴河梁永河段进行非法捕捞水产品并进行非法销售的犯罪团伙。 

  经查,20223月以来,苟某某多次伙同李某、岳某、岳某某等人分别在梁永河段、曾口河段等禁渔区域非法捕捞桂鱼、花鲢、鲤鱼等130余斤。 

  目前,犯罪嫌疑人岳某、岳某某、苟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链接: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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