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警察网讯 近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啊呼伦贝尔市公安机关围绕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及各级政府关于呼伦湖综合治理决策部署,主动担当重任,认真履职尽责,坚持生态立警方针,以推进呼伦湖综合治理为重点,积极创新优化警务机制,严厉打击破坏资源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呼伦湖保护区社会安宁和生态安全。
全警参与,誓做生态文明忠诚守卫者。在推进呼伦湖生态治理方面,呼伦贝尔市公安局呼伦湖分局始终将其作为主业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坚持全警参与、人人有责,针对呼伦湖水域河流众多、违法犯罪流动性大等特点,以警力下沉为基础,积极优化呼伦湖水域勤务部署,构筑 “点、线、面”相结合的生态防控网络,大力增强呼伦湖水域整体控制能力。
强化宣传教育,提升群众生态文明意识。积极探索建立新时代守正创新、具有水警特色的生态宣传新模式,2013年呼伦湖综合治理开展以来,共在电视、电台、报纸、刊物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兴媒体刊发各类宣传报道3600余篇。同时,在打击破坏资源环境违法犯罪中,分局注重加强对违法人员的法规教育,使其认识到破坏资源环境不仅贻害后代,更是违法犯罪行为,促其主动放弃违法。
强化协作联防,推行执法联动。积极加强同呼伦湖周边两旗一市一区公安、环保等部门的密切协作,不断完善区域协作机制,多警种联勤、多地区力量联动,形成维护治安、保护生态的整体合力;基层所队更是与公安、环保、渔政等基层部门开展密切协作,联手维护社会治安、保护生态安全。
建设智慧公安,助力生态防控打击。认真贯彻落实科技兴警方针,坚持向科技要警力,大力加强智慧公安建设,借助呼伦湖保护区管理局在保护区建设的29个高清远距离夜视摄像点建设了智慧生态指挥中心,以高科技手段弥补警力不足短板,提高生态管控智能化水平,大力提升了生态警务实战效能。
保持高压态势,重拳出击抓打击。积极健全完善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破坏生态安全违法犯罪常态化机制,始终保持对生态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对非法捕捞等破坏生态违法犯罪活动坚持严查严打。2013年至2023年,呼伦湖公安共查处破坏资源环境行政案件1267起,立刑事案件98起,处罚违法人员2176人次,其中查处以非法捕捞为主涉渔行政案件1237起,处罚违法人员1929人次;查处非法猎捕行政案件1起,处罚违法人员1人;查处非法挖药、采砂等涉破坏环境行政案件27起,处罚违法人员38人。
应急救援,危难时刻显身手。多年来,呼伦湖公安始终牢记服务宗旨,努力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特别是在抢险救灾、救民危难方面表现突出。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至2022年,分局通过水(冰)上救险、陆地救援等共救助群众242人,帮助打捞尸体36具,用优良的行动树立了呼伦湖水警良好形象。
为了保护国家生态资源免遭不法侵害,呼伦湖公安民辅警抛家舍业,常年坚守湖区,基层民警野外执勤每年都在200天以上。为了保护国家资源,预防处置群体性治安灾害事故,分局民警也同时带险上冰制止违法活动。1997年11月21日,副局长赵晓健带领5名民警乘坐后三轮车在呼伦湖南乌拉冰面清理非法捕捞活动时遭遇塌冰,车辆及民警全部落水,后经其他民警营救,4名民警得救,赵晓健和原锁军2位同志不幸遇难。在生死攸关面前,呼伦湖水警从未退缩,他们将生死置之度外,用生命守护着这片绿水青山。呼伦湖水警用忠诚和奉献守护着生态安全,赢得了上级机关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多年来,分局曾先后获得中国边境野生物卓越卫士、全国渔政先进集体、全国水上治安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优秀公安基层单位等100多个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