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好好,男,中共党员,现年30岁,现任周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四中队中队长。今年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按照市局和支队党委决策部署,刘好好立足本职岗位,严格依法办案,热情服务群众,积极参与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为守护一方平安,树立交警良好形象做出了积极贡献。
扎实取证办案,维护法律尊严
调查取证工作是否全面、客观、扎实是决定着公安机关所认定的违法事实能否“站得住脚”的关键,也是对民警办案能力最好的检验。刘好好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严格按照法律流程规范取证,准确适用法律条文,确保所办理案件“无瑕疵”。
7月18日,刘好好按照川汇区人民法院关于“张某危险驾驶案”的执行决定通知,将犯罪嫌疑人张某送入周口市看守所接受法律的惩处,这起诉讼近2年的危险驾驶案终于尘埃落定。
这事还得从刘好好2021年办理的一起醉酒驾驶案件说起。2021年8月1日凌晨,周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值班室电话通知:人和街派出所民警在处理一起警情时,发现驾驶人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请交警一大队迅速出警。当日值班的刘好好接到指令后,立即带领队员到达现场了解情况。经查询取证证实,2021年7月31日晚22时左右,驾驶员张某驾驶号牌为豫A70***的小型越野汽车沿建设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周口市人民医院门前左转至建设路快车道与慢车道之间停车,影响到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群众报警后,人和街派出所民警先期到达现场发现张某正在车上昏睡,车内散发着浓浓的酒味,遂和交警部门联系。在周口市人民医院抽取张某血样后,经专业检验机构检测,驾驶员张某体内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16.3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周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法于2021年8月5日对该案件进行立案侦查。
为逃避法律的追究,当事人通过聘请知名律师、拨打12345热线电话、行政复议、申请上诉、促成法院提交审委会讨论等形式,企图能在办案程序上找出民警工作的失误或漏洞。工作认真细致的刘好好对当事人及其聘请的律师提出的疑问均给出了有力的证据予以回应。最后经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了对当事人危险驾驶罪的判决。
坚守为民初心,践行为民宗旨
刘好好始终坚持把群众的事放在心上,把暖心服务落在实处,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铮铮誓言。今年6月27日晚上,在五一广场执勤的刘好好结束了一天的交通管理工作,收拾装备准备与同事交接班时,发现一名儿童独自哭泣着,周围没有家人陪同。他走上前去一边稳定小朋友的情绪,一边问询后得知小朋友与家人走散了,也不知道父母联系方式。为了消除小朋友的恐惧心理,他耐心地陪着他并试着跟他沟通交流,直到稳定情绪后,小朋友终于说出了父母的名字,他根据现有的信息又经过数小时的努力终将孩子送到了孩子母亲的手中。家长哭着拉着他的手说“你真的挽救了我们一个家庭、谢谢您!谢谢您!”这一幕刚好被网友拍下传到网上,后经周口日报、河南法制报、周口广电融媒等媒体转载后,其暖心举动引发网友们纷纷点赞,还登上了当天抖音热搜榜。
热情周到服务,守护群众安全
坚持上好“护学岗”,用情撑起“安全伞”。今年暑假放假前,刘好好同志接连收到了来自大庆路颍河路学校、八一路二小赠送的护学荣誉证书和锦旗。这是对他日复一日风雨无阻参加护学岗护送学生安全出行的最好肯定,其事迹得到了学校以及家长的一致好评。为了提高学生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刘好好还经常到学校为学生们上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课,结合身边交通事故案例和辖区交通安全形势,针对学生的出行特点,向学生们讲解了日常走路、乘车、骑车等方面的注意事项,深入浅出地向学生们讲解相关交通安全常识。提醒学生们在上下学途中不要在马路上嬉戏打闹,要仔细观察道路上车辆通行情况,注意大货车的视觉盲区,引导学生们从小养成遵纪守法,文明参与交通的良好习惯,并将“一盔一带、安全常在”铭记于心,做到“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