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警察网讯 “我们不是诈骗,只要你提供银行卡,你将获得2000元报酬!”近日,一则微信上陌生人发来的信息,引起了云南省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益宁派出所辅警小李的警觉。
小李添加了陌生人为好友,一番交谈一下,小李发现,“这名陌生人不是在诈骗,但是在帮助诈骗分子!”随即小李将情况上报派出所后,打开微信再次向陌生人发送了一条信息。派出所根据小李提供线索,于4月18日在片区某家具城将前来收卡的张某、颜某、庞某共3人抓获,现场查获涉案电话3部。3人均对自己接收境外不法分子指示,收购他人银行卡并提供给他人用于“洗钱跑分”获取佣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警方查明,三名嫌疑人分工明确、相互配合,他们通过某聊天软件与境外不法分子联系上后,在明知资金是境外诈骗、网上赌博非法所得的情况下,商议好报酬开始四处寻找,收购他人银行卡及电话卡。随后,又通过利用卖卡人员的银行卡采取取现转存获取佣金的方法,达到洗钱“跑分”的目的。自今年4月以来,三人收购他人银行卡利用他人银行卡“洗钱跑分”获取非法利益4000余元。目前,张某、颜某、庞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买卖租赁“两卡”均属于违法行为,可能构成帮信罪,还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大家千万警惕防范,不可涉足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