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东乌珠穆沁旗公安局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以党建促队建,以党务促警务,彰显党建活力,有力地保证队伍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和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聚焦政治引领,夯实组织根基。严格落实党建责任制和党建联系点制度,把党建责任压实到每一名党委委员、每一个党支部、每一名党员民警身上。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和党务队伍建设,深化“最强党支部”创建,结合年内民辅警岗位调整交流,选齐配强党支部书记、委员,着力解决基层所队党务工作人员配备不齐问题,不断提高党务工作者工作能力。
坚持严字当头,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强化警示教育、廉政教育,常态化开展教育整顿以及“以案促改”工作,加强廉洁文化建设,设立廉洁文化墙,营造廉洁文化氛围。坚持对新党员及民辅警开展纪律和廉政教育,对新任职党员环节干部进行廉政谈话。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自治区实施办法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等警规铁纪,聚焦“四个铁一般”标准,以“抓党建、整作风、强素质、树形象”专项活动为载体,一体推进“三不腐”,坚决防范查处“七个有之”问题。
创新学习方式,丰富载体。通过集中交流学习、现场观摩、党务实操训练等方式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技能,在全局党务工作者队伍中积极营造“比学赶超”良好氛围。完善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机制,推进党建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实施党建指导效能提升计划,从各基层党支部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精通的党务工作者作为党建督导员,组建一支党建督导队伍,促进公安队伍能力作风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