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警察网讯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众所周知的道理,可总是有人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对此,四川省筠连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严厉查处。
近日,赵某饮酒后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当行驶至筠连镇滨河西路二段时被筠连交警当场查获,民警用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仪对赵某进行了酒精含量测试,结果显示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即民警对赵某驾驶证做进一步的核实,发现他仅持C1驾驶证且还在实习期,此次驾驶摩托车属准驾不符。
目前,违法行为人赵某已被依法注销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处罚款2400元。